?針對網(wǎng)友的質(zhì)疑,4月1日,蒼梧交警大隊領(lǐng)導(dǎo)約見梧州零距離網(wǎng)、西江都市報記者,詳細說明了此路段的路況及處罰情況。交警部門稱,如果3月19日前在國道207線蒼梧段松脂廠路梧州往龍圩方向因左車道路標、分道牌、交通信號燈指示矛盾而收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或在全車網(wǎng)有違規(guī)記錄的車主,可以向蒼梧交警大隊反映,蒼梧交警會作出妥善處理。
4月2日下午,在蒼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舉行的網(wǎng)友座談會上,廣西梧州交警的新浪官方微博同步直播稱:“鄧隊長表示,鑒于交通標線和交通信號燈等交通設(shè)施不完善的情況客觀存在,該大隊將提請上級批準,對3月19日之前在該路口‘不按信號燈通行’的違法記錄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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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現(xiàn)交通標志不統(tǒng)一即停發(fā)處理通知書
?今年1月,蒼梧交警大隊在國道207線蒼梧段松脂廠路口來回方向安裝電子監(jiān)控,此時,他們發(fā)現(xiàn)此路口存在地標與信號燈不一致的情況:梧州往龍圩方向左車道信號燈為左轉(zhuǎn)而地標卻直行加左轉(zhuǎn)、龍圩往梧州方向右車道地標為直行加右轉(zhuǎn)而信號燈卻右轉(zhuǎn)。雖然電子監(jiān)控拍下此車道的闖紅燈行為,但因此處的交通信號設(shè)置不一致,截至2月18日,蒼梧交警大隊從未寄發(f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2月18日,蒼梧交警大隊鏟除了梧州至龍圩方向的左車道地標的直行標志,使得信號燈與地標一致,此后在此車道的闖紅燈行為被寄發(f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期間還增加了梧州至龍圩方向的右車道地標的直行標志。
?3月7日,蒼梧交警大隊又發(fā)現(xiàn)梧州至龍圩方向左車道的分道牌與信號燈、地標不一致,當日開始在此車道直行的車輛停止寄發(f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3月18號,蒼梧交警大隊拆除了不一致的分道牌,此后又開始繼續(xù)對梧州至龍圩方向左車道的違規(guī)行駛行為寄發(f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期間還修正了梧州往龍圩方向右車道及龍圩往梧州方向右車道路面標志與信號燈標志不一至的問題。
?4月1日,蒼梧交警大隊對龍圩往梧州方向右車道交通信號燈增加了直行指示,由原來的右轉(zhuǎn)變?yōu)橛肄D(zhuǎn)加直行,與地標一致。同時也裝上了正確的分道牌?,F(xiàn)在,此路段兩邊均為左車道只允許左轉(zhuǎn)、中間車道只允許直行、右邊車道允許直行加右轉(zhuǎn),信號燈、地標、分道牌已全部一致。如此設(shè)置滿足了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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