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4日電 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日前聯合下發通知,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堅決撤銷收費期滿的收費項目。
????此次專項清理活動將自2011年6月20日開始,至2012年5月31日結束。具體分為調查摸底、自查自糾、檢查復核、總結完善四個階段。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超過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期限收取通行費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對下列情況,要制定并落實具體措施進行規范,確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
????——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實施收費,但收費期限不符合下列規定的收費公路:國家確定的東部地區省份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15年、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地區省份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20年、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30年。實行統貸統還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其收費年限按照償還完貸款即停止收費的原則執行。
????——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延長收費期限超過5年,或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超過20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地區省份超過25年);轉讓經營性公路收費權延長收費期限,或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地區省份超過30年)。
????通知指出,以上兩種情況,要調整已批準的收費期限,使累計的收費期限總和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及《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的規定;對因特殊情況難以按期調整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提出明確處理意見和時限要求,報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
????通知指出,收費公路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跨度大、情況較為復雜,各省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專項清理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嚴格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現有政策法規和本通知要求,依法依規組織開展專項清理工作。同時,要把做好專項清理工作與維護正常公路收費秩序結合起來,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相關部門和管理單位妥善處理清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專項清理工作平穩順利實施并取得實際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