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對乞討兒童的保護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紛紛曬出相關提案議案和建議。 “我今年繼續關注保護未成年人,建議對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的加大處罰力度。”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遲夙生說。 她提交的議案是,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一條,修改為: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她還就此提出了關于修改《刑法》的相關議案。 與此同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也建議,可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明確規定政府部門或者授權特定的民間機構提起撤銷監護人資格的訴訟,規定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監護人不僅應當繼續負擔撫養費用,還要承擔監護費用。 他認為,制定《未成年人福利法》也很有必要,明確規定政府保障未成年人福利的職責,在未成年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政府應給予適當的協助和保護,禁止利用未成年人乞討,從源頭上解決未成年人流浪乞討問題。 而有關部門也就乞兒救助的相關辦法進行研究,據民政部官方網站昨日發布的消息稱,3月2日,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召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調研會,研究分析未成年人流浪乞討的方式、特點、成因以及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的措施。記者涂重航 底東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