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發布不久,隨即招來了一片罵聲。這再次驗證了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說過的一句話:“我想不明白,為什么國企搞不好的時候你們罵,現在我們國企搞好了你們還是罵呢?”
在這次發布的林林總總的數字中,遭致罵聲最多的,是“國企綜合稅負是私企平均值的5倍多”這一論斷。
8月16日,國資委相關人士接受《中國經濟周刊》獨家采訪,公開回應質疑。
“稅負高是央企誠信的表現”
8月3日,國資委以報告的方式,首次對外公開發布關于央企的年度情況匯總。
雖名為“重點向社會披露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但《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下稱《回顧》),列出了包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納稅、壟斷行業調整改革、薪酬分配等7項成績單。其中,央企上繳稅金顯得十分搶眼。
《回顧》顯示,在納稅方面,2002年—2009年,央企上繳稅金從2915億元增加到11475億元,年均增長21.62%,累計向國家上繳稅金5.4萬億元。通過數據研究得出,國有企業的稅負明顯高于其他類型企業,近年來稅負均值為27.3%,是私營企業稅負綜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業中稅負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稅負平均值的2倍。
這是國資委首曬成績單,也是第一次公開表述“國有企業高稅負”。
國資委新聞處處長蘇桂峰8月16日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中央企業在納稅方面是比較守法的,都能夠做到依法納稅,而不偷稅漏稅。央企高稅負是央企誠信的表現。”
相比西方發達的市場經濟,我國市場經濟起步晚,特別是面對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以及仍待完善的制度法規環境,不少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不可避免地有意或無意地發生偷、漏稅問題。對此,有業內人士將其歸結為:中國稅率相對較高、稅制復雜、公民納稅意識淡薄,于是,偷漏稅成為一個貫穿企業發展的普遍現象。
在蘇桂峰看來,央企在這方面做得比民企要好一些。“相比而言,央企和國企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從資產屬性上看,它也是國家和人民的財富,沒有偷稅漏稅的動力;再加上這些年審計署對央企監管非常嚴格,央企的經營也比較正規,一切都有規章制度,賬務賬目做得也非常清晰。無論內審還是外審,都保證了央企依法納稅的規范。”蘇桂峰說。
高稅負并未轉嫁給消費者
盡管如此,亮麗的數據還是遭來一片質疑聲。
“央企稅負高算不得什么功績”、“稅負是央企甜蜜的負擔”、“央企占用的社會資源遠遠高于民企,抱怨央企稅負過高是長子撒嬌”、“國企的壟斷身份和基于政治權利背景下的長袖善舞,已經為其占盡了天時地利人和的便利”等言論鋪天蓋地洶涌而來。在諸多言論中,“高稅負大多轉嫁給了消費者”的言論更為引人注目。
發表此觀點的是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王志偉,他在肯定了央企在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等方面能有如此保值、增值成績單的同時認為,央企的這些稅收大部分都是在生產、流通環節的稅收,而生產、流通環節的稅收要打入成本、成為產品價格的組成部分。這就是說,央企的絕大部分稅賦都轉嫁給了消費者,最終還是由消費者買單。
這個看似合理的觀點,卻遭到國資委新聞處處長蘇桂峰的反駁,他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這其實是在偷換概念,國家制定的費、稅標準無論對什么類型的企業都是一視同仁的,說哪個環節要消費者埋單,誰不埋單呀!在市場上買一桶油和一袋米,都是要計入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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